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石家庄铁道大学发布纪念建校70周年标识征集启事以来,受到了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热情参与。经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校庆工作组会议研究商讨,70周年校庆标识已正式公布。为加强校庆标识使用管理,方便各单位、各地校友会使用,现将校庆标识使用说明通知如下:

一、校庆标识使用说明

1.石家庄铁道大学70周年校庆标识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含标识图案和相应文字)归石家庄铁道大学所有。

2.校内各单位、各地校友会,师生、校友均可在70周年校庆各类庆祝活动中使用校庆标识。

3.校庆标识主要用于为石家庄铁道大学70周年校庆举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条幅、背景板、交通工具、网络宣传、媒体发布、校园景观、文化产品、凭证票券,以及多种校庆纪念品的应用设计等。在校庆标识的组合方式上,亦可以与现行校徽并置使用,以不同的组合方式满足校庆期间不同场景使用。

二、校庆标识使用要求

1.校庆标识使用应当完整、准确、规范,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使用不当的,学校有权要求纠正。

2.校庆标识未经学校授权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含潜在的商业目的)。

3.校庆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有利于营造浓厚的校庆氛围。

4.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广大师生应准确理解和诠释校庆标识的含义,并强化保护意识,在开展70周年校庆相关活动时应规范使用并保护校庆标识(含标识图案和相应文字)。

5.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学校各类新设计制作的实物,以及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活动中的宣传资料、宣传品、宣传栏/板等,要积极、规范、合理使用校庆标识。

6.校庆标识由石家庄铁道大学纪念建校70周年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负责使用管理。未经许可授权,校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使用石家庄铁道大学70周年校庆标识;校友组织、校内单位和师生可用于与校庆有关的公益活动。凡侵犯石家庄铁道大学70周年校庆标识知识产权的,学校将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70周年校庆标识矢量图

 

 

石家庄铁道大学纪念建校70周年

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