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多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多到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多走访师生,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校领导根据工作侧重点每年进行1次调研,要有明确的主题和目的;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开展1次调研;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增强工作针对性。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坚持并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位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接待,畅通意见渠道,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书记、校长信箱,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回复。

(三)热情服务师生。机关各部门要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统筹协调,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达标、验收等活动,除年终综合性考核外,一般不得开展单项考核活动。不得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加强学校信息数据共享,减轻基层和师生的负担。承担服务职能的党员、干部,遇到职责分工不清的事项,须承担首问责任,主动帮忙联系或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不得搪塞、推诿或敷衍。

二、精简会议活动

(四)减少会议数量。可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开,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会议活动;校内各单位不得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五)提高会议实效。会议主办单位要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与会人员要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改进会议形式,提倡以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解决问题。

(六)节约会议成本。严格控制会议和各类活动的经费预算,校内会议和活动不安排工作餐,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一律不发请柬,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禁止校内会议安排在校外召开;校内各类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

(七)减少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全体校领导同时出席会议活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可由处级负责人主持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解决的问题,不请校党政正职出席。校内各单位原则上不邀请校领导参加一般性会议及各类应酬性活动,确有特殊情况,应将会议安排送党政办统一协调安排。新闻宣传多围绕学习中心工作、多宣传基层单位及师生典型事迹和经验,校领导出席一般性工作会议、日常性工作,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不超过800字。

三、精简文件和简报

(八)减少文件和简报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数量。没有实质工作指导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综合发文的不单独发;不发重复性文件,在媒体或网站上已公开的上级文件学校不再转发;探索建立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一般性工作动态可利用各单位网页宣传,不允许用纸质简报。

(九)提高文件和简报质量。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重点反映经验总结、存在问题、苗头性倾向和意见建议等内容,禁止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印刷材料要厉行节约,不得使用精装版。

四、规范出差出访

(十)规范公务出差。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公务出差严格按照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严格控制陪同工作人员。

(十一)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报批制度,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或经停,不得携带配偶及子女;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并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

五、厉行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必要的公务接待一般安排校内招待所或餐厅,严格执行相关接待标准,不用高档菜肴、酒水,住宿一般安排在学校招待所。

(十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和成本核算,严禁公车私用。

(十四)节约使用办公经费。加强办公经费管理,探索实行固定资产最低年限使用制度,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节水、节电、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小金库”;严格按立项项目使用专项经费,严禁在专项经费中开支无关费用;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办公经费组织聚餐、旅游、参观等活动。

六、推进正风肃纪

(十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庸懒散拖等不作为行为;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学生家长的宴请及礼品、礼金;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十六)严肃组织纪律。要贯彻落实干部任用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标准,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坚决杜绝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按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不多占住房;严格禁止校内各单位、部门之间以任何理由用公款搞相互送礼、宴请,赠送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使用公款私请。

 

各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务求实效,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的监督。各党委、党总支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严重违反规定的,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