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人员,科学论证,积极申报,并就我校的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应主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新工科建设、工业设计等需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2)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3)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

(4)改革考核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

(5)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

(6)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7)新工科研究相关内容,详见新工科研究实践与指南(附件2)。

各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名额

本次上报教育厅实行限额上报,我校申报名额为20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主持在研和已结项的校级高教研究项目,申报项目需在校级研究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本次立项范围增加新的内容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铁大教【2018】172号),学校2018年获批立项的10个重点研究项目优先推荐上报

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报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参研人任务分工合理明确,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3.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执行:

(1)承担有省规划课题、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的,其承担的教改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下一轮的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项目

(2)申请人应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3)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主持人)。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1.各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排序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4)和项目情况简表(一式2份,附件5);

上述材料均要求A4纸打印(可正反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以“单位+姓名”命名)。

3.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项目的单位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6)及申报项目的有关资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春晖楼东办203室),所有电子文档发送至stdgjyj@std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87936400。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5: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情况简表

附件6: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单位汇总表

 

 

附件1-6(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