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春晖楼A座110、113、115

办公电话:0311—87935182 87936497  87936784 

岗位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档案保存和提供档案信息的中心,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档案法》及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2、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起草学校档案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学校档案信息化、史志工作,组织编纂校史、校志和年鉴。 

4、负责学校文书、财会、教学、科研、出版物、设备、房产、声像、实物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等工作。 

5、指导和协助学校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整理立卷;负责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校友学籍查阅、毕业生学历认证、社会人员档案查阅等服务工作。 

7、保守档案秘密,确保档案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做好档案实体的保护工作。 

8、开展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研究,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建立和管理好档案馆网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