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及居民区各位居民:

根据群众反映,居民区部分房屋已被出租,扰民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居民区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为校园及居民区的安全稳定埋下隐患。为此,学校将整治居民区违规出租房屋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     居民区内每位居民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居民区精神文明建设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有出租房屋行为的房主应按照《石家庄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到辖区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校住宅管委会备案后出租,凡不办理手续的均视为违规出租房屋。租赁时需认真核查承租人身份,坚决清理未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在外租房的在校生,坚决清理以租房名义开展违反法规、违背道德及私自转租经营等行为的承租人。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及不良影响由房主自负。

二、     根据《石家庄铁道学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目前学校职工住宅凡是自行居住,或是将闲置住房向学校出租的住户,其核收的物业管理费用由学校代其支付;凡属个人行为私自向外出租的,其物业管理费由个人支付。请相关出租人自觉到住宅管委会交纳物业费,否则,住宅管委会可联系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帮助催缴。

三、     根据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摸排情况,学校将对违规出租房屋和扰民现象进行及时整改清理。对房主及其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清理,并委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教育、协助督办,最后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清理者,一经核实,学校将对其本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对个人给予行政处分。

四、     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及学生加强教育,在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违规出租房屋带来的不良影响。

五、     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将不间断的摸底调查,必要时,学校将会同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学生处也将对在校学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违反学校规定擅自在外居住者经核实后将对学生本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学校开通举报电话(87936473),随时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及居民举报。

特此通告

 

 

                    石家庄铁道大学

                    二O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