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督查督办工作,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严格责任、严格时限、以查促办、有查必果。
第三条 督查督办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代表学校履行督查督办职责。
第四条 督查督办内容:
(一)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二)校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需督办事项及上级文件拟复、拟办的事项;
(四)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中需回复的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督查督办程序及要求:
(一)任务分解
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督查督办事项按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解任务,并进行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督办通知单”,责成承办单位、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各承办单位、部门应按照督办单规定时间认真完成督查督办事项。
(二) 结果反馈
1.凡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部门须按“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填写“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回执单”,按时限返回党政办公室。回执单位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回执单,党政办将退回重新报送;
2.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原因并将办理进展情况及延时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党政办公室;
3.对未按时办结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部门,党政办将发出“督查催办通知书”。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及时完成的应及时回复详细缘由,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三)立卷归档
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党政办公室应将办理过程中的领导批示、调查情况、来往文件、资料、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督查督办通知单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所有督查督办事项结果须详细记录。
第六条 督查督办结果应用:
督查督办情况将作为单位、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党政办公室,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督查督办通知单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5年4月20日